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一批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查看更多
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一批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 查看更多
发布日期:2020-09-03 09:26
浏览次数:9
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一批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为推进先进航天技术在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大规模深化应用,加快航天产业链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航空航天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9〕27号)和统筹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的有关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第一批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的案例应当是北斗卫星导航、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通信等卫星技术在民用领域的应用案例,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良好。承担应用的用户单位和提供支持的研制单位均须为在湖南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北斗卫星导航领域的应用案例采用的产品和技术原则上应已纳入《湖南省北斗导航产品与技术目录(2020版)》。申报的案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水平先进。案例采用了先进自主可控的航天科技成果,突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能代表湖南航天产业发展形象,整体水平处于国内一流或领先水平。
(二)综合效益明显。坚持优政、利企、惠民的原则,重点支持运用航天技术解决信息系统自主可控发展的案例,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案例,与互联网、5G、区块链、智能网联汽车、文创传媒等我省新兴主导产业联系紧密、支撑效果突出的案例。
(三)推广价值较高。案例为全省政府、院校、医院、企业、居民等提供技术服务、公众服务成效明显,有利于探索形成各行业、各区域卫星应用的成熟、成套解决方案和标准体系,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价值。
二、案例评审流程
湖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实行年度集中申报评定制度,由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案例的组织申报、初步审核,分3个流程开展:
(一)市州初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承担应用的用户单位和提供支持的研制单位自行确定牵头申报单位,按要求组织起草《湖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书》,并上报所在市州卫星应用主管部门。市州卫星应用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行文上报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直单位的卫星应用项目可直接通过省直部门行文申报。
(二)专家评审。收到各市州卫星应用主管部门上报的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后,省委军民融合办根据申报案例情况,在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下,组织专家采取集中、全封闭方式审阅资料并进行评分排名。专家评审意见作为确定年度全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现场核实与公示。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机关核查需求,视情况对部分案例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建设内容和建设成效的真实可靠。申报案例的最终评审结果将通过湖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公示。
获评全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的单位,将优先推介承担国家北斗三号应用示范工程等航天领域重大项目,并在信息发布、条件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同时,视次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典型示范案例后续运营经费给予适当补助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工作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北斗卫星导航、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通信等应用工作,相关工作成果将作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统筹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有关文件成效的重要参考。获评全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的单位要树立行业典型示范形象,积极总结和宣传卫星应用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配合做好湖南省卫星应用技术支持和工作宣传,积极参与相关规划论证编制和政策研究起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材料要求:案例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湖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书》,不得缺项漏项,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后续参评资格。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案例(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属奖补配套类项目,不影响申报其他专项资金项目)。
(三)时间要求:请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汇总的案例申报书一式2份(附电子光盘)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过期不予受理 。
(四)保密要求: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请自行妥善处理。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人:长沙市芙蓉区迎宾路238号军工大厦1110房,邮编:410011,省委军民融合办军工发展计划处黄林谦0731-82210612,18163770031。
附件:
1.湖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书
2.湖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分享到:
阅读更多新闻资讯